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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23:01:14  浏览:957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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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

2007年3月15日 财税[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

  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2.长城安康团体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3.长城附加团体补充门急诊医疗保险
  4.长城安康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5.长城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6.长城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7.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8.长城宝康重大疾病保险
  9.长城附加喜康重大疾病保险
  10.长城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11.长城爱相随年金保险
  12.长城金生利年金保险
  13.长城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4.长城附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长城附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光大永明金保无忧两全保险
  2.光大永明附加金保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光大永明附加金保无忧手术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4.光大永明鸿运相传终身寿险(分红型)
  5.光大永明附加两全保险(分红型)
  6.光大永明附加鸿运相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7.光大永明智取财富山两全保险(万能型)
  8.光大永明附加成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光大永明附加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光大永明附加儿童保证保额增加权益两全保险
  11.光大永明无忧宝两全保险
  12.光大永明无忧宝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3.光大永明无忧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14.光大永明团体定期寿险
  15.光大永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6.光大永明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17.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8.光大永明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9.光大永明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光大永明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21.光大永明金保利两全保险(万能型)
  三、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广电日生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广电日生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3.广电日生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
  4.广电日生完美丽人附加女性健康保险
  5.广电日生鸿福附加两全保险(分红型)
  6.广电日生恒丰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7.广电日生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8.广电日生金百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9.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11.广电日生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2.广电日生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13.广电日生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4.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5.广电日生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6.广电日生附加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17.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A)
  18.广电日生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B)
  19.广电日生附加团体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20.广电日生金至尊两全保险(万能型)
  四、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民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民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
  3.国民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4.国民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5.国民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
  6.国民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7.国民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
  8.国民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9.国民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五、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国泰吉利满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泰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国泰关怀101重大疾病健康保险
  4.国泰关怀202重大疾病保险
  5.国泰关怀佳人健康保险
  6.国泰卓越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7.国泰附加卓越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8.国泰如意菁英两全保险
  9.国泰如意宝贝两全保险
  10.国泰富贵三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国泰如意101终身寿险
  12.国泰如意三喜两全保险
  13.国泰附加安宜意外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14.国泰附加康健住院日额健康保险
  15.国泰团体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16.国泰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17.国泰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18.国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9.国泰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20.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A
  21.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B
  22.国泰开门红两全保险C
  23.国泰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24.国泰吉利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25.国泰吉利高升两全保险(分红型)
  26.国泰顺意101终身寿险
  27.国泰顺意100定期寿险
  28.国泰附加学生幼儿一年定期寿险
  29.国泰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30.国泰团体手术医疗保险
  六、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尔纽约人寿财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2.海尔纽约人寿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
  3.海尔纽约人寿真爱人生两全保险
  4.海尔纽约人寿年年得利两全保险
  5.海尔纽约人寿附加特约疾病保险
  七、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康“安康无忧”两全保险
  2.海康附加“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C款)
  4.海康“一生无忧”两全保险
  5.海康附加“一生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6.海康“如意256”终身寿险(万能型)
  7.海康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8.海康附加康复津贴医疗保险
  9.海康“呵护一生”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2004.5月版)
  10.海康“旺旺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
  11.海康“终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2.海康“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
  13.海康附加“摇钱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4.海康“卓越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
  15.海康“摇钱树”终身寿险(A款)(万能型)
  16.海康附加“摇钱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
  17.海康附加“顺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8.海康附加“顺心”防癌疾病保险
  19.海康附加“锦绣前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海康附加“锦绣前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21.海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
  22.海康附加“健康赢家”重大疾病保险
  23.海康“精彩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24.海康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八、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众财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2.合众附加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3.合众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4.合众附加幸福人生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5.合众永福100年金保险(分红型)
  6.合众幸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7.合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8.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6年修订)
  9.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10.合众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
  11.合众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
  12.合众永福养老终身寿险(分红型)
  13.合众福寿人生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九、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安标准欢笑满堂两全保险
  2.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3.恒安标准福惠连年两全保险(万能型)
  4.恒安标准幸亏有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5.恒安标准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6.恒安标准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7.恒安标准天天向上大学教育金累积式分红保险(A)款
  8.恒安标准天天向上大学教育金累积式分红保险(B)款
  9.恒安标准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0.恒安标准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1.恒安标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2.恒安标准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3.恒安标准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十、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康天安新世代终身寿险
  2.恒康天安附加恒惠宝(B)定期寿险
  3.恒康天安金多多(C)两全保险(分红型)
  4.恒康天安多利宝(B)两全保险
  5.恒康天安安享宝两全保险
  6.恒康天安附加新世代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
  7.恒康天安天天康顺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8.恒康天安永康团体医疗保险
  9.恒康天安附加团体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10.恒康天安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1.恒康天安附加团体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2.恒康天安附加团体特需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3.恒康天安天天无忧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4.恒康天安附加安意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5.恒康天安附加安宁宝意外住院补贴收入保障保险
  16.恒康天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7.恒康天安补充养老团体年金保险
  十一、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华安健康一生团体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
  2.华安健康一生团体住院医疗(定额给付型)保险
  十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华泰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华泰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3.华泰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5.华泰人寿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6.华泰人寿保中宝终身寿险(分红型)
  7.华泰人寿康恩重大疾病保险
  8.华泰人寿吉年旺两全保险(分红型)
  9.华泰人寿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0.华泰人寿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11.华泰人寿保中宝终身寿险(分红型)(延长缴费年期)
  12.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13.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14.华泰人寿附加吉祥学宝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十三、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院补贴保险
  十四、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金盛全方位两全保险(分红型)
  2.金盛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3.金盛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十五、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经典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
  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事无忧终身寿险(万能型)
  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事亨通终身寿险(万能型)
  4.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点金两全保险(万能型)
  5.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6.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永馨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7.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家庭意外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8.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成长教育两全保险(C款)
  9.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开富贵两全保险(B款)
  10.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B款)
  1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安馨住院补贴健康保险
  1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金牌保镖重大疾病保险
  1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牌保镖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十六、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2.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3.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儿童二十二周岁期满定期寿险附加合同
  6.友邦儿童定期寿险豁免缴付保险费附加契约
  7.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8.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9.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0.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1.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2.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13.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4.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7.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18.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9.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20.友邦附加孝心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1.友邦附加孝心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22.友邦附加孝心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
  23.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4.友邦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加合同
  25.友邦附加宝康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6.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
  27.友邦附加玫瑰人生意外整形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28.友邦附加永利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9.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0.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1.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2.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3.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4.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5.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36.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37.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38.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A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39.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B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40.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B款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41.友邦附加住院收入及手术D款团体健康保险
  42.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A款团体医疗保险
  43.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B款团体医疗保险
  44.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
  45.友邦附加境外紧急住院B款团体医疗保险
  46.友邦附加住院前及出院后杂费B款团体医疗保险
  47.友邦玫瑰人生A款两全保险
  48.友邦玫瑰人生B款两全保险
  49.友邦附加玫瑰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50.友邦附加永利住院及手术健康保险
  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十八、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十九、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二、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金鑫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鑫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鑫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鑫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金鑫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金鑫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友邦住院及手术B款团体医疗保险
  8.友邦住院及手术C款团体医疗保险
  二十三、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瑞福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2.瑞福德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3.瑞福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4.瑞福德费用型团体医疗保险(A款)
  5.瑞福德管理型团体医疗保险
  6.瑞福德银行渠道住院医疗保险
  二十四、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瑞泰附加创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瑞泰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3.瑞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二十五、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生命康福来终身寿险(万能型)
  2.生命保得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3.生命附加定期寿险
  4.生命至禧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5.生命至鑫两全保险(万能型)
  6.生命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7.生命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8.生命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9.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10.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11.生命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12.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3.生命附加团体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14.生命永康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15.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定期寿险
  16.生命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7.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8.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19.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生命母婴安康定期寿险
  21.生命附加母婴安康医疗保险
  22.生命学生平安定期寿险
  23.生命附加学生平安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4.生命附加团体定期寿险
  25.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26.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27.生命附加成长康乐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28.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29.生命永逸团体终身寿险(万能型)
  30.生命永福附加团体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31.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32.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33.生命腾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34.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35.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36.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37.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38.生命至惠定期寿险
  39.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 )
  40.生命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健康保险
  41.生命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42.生命附加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43.生命附加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44.生命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45.生命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46.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二十六、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首创安泰金宝贝两全保险
  2.首创安泰附加亲子型保费豁免保险
  3.首创安泰金安两全保险
  4.首创安泰附加定期手术补贴医疗保险
  5.首创安泰附加保险费豁免保险
  6.首创安泰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
  7.首创安泰惠得利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
  8.首创安泰金万能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
  9.首创安泰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10.首创安泰团体定期寿险
  11.首创安泰岁岁红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12.首创安泰附加小福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3.首创安泰附加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4.首创安泰附加团体手术定额补贴医疗保险
  15.首创安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16.首创安泰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17.首创安泰惠得利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18.首创安泰人健康之宝住院补贴终身医疗保险
  19.首创安泰健康之宝终身寿险
  20.首创安泰双盈报福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21.首创安泰双盈报吉还本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泰康尊贵一生终身寿险
  2.泰康幸福一生两全保险
  3.泰康安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4.泰康附加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
  5.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6.泰康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7.泰康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
  8.泰康员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9.泰康员福定期寿险
  10.泰康附加员福重大疾病保险
  11.泰康附加员福误工收入保障保险
  12.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13.泰康相伴无忧两全保险
  14.泰康附加癌症提前给付疾病保险
  15.泰康希望之星两全保险(分红型)
  16.泰康附加身故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二十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太平高诊无忧附加终身寿险
  2.太平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2006
  3.太平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
  4.太平状元附加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5.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6.太平状元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
  7.太平丰登两全保险(分红型) 2006
  8.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06
  9.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
  10.太平成长型年金保险(分红型)
  11.太平稳得福两全保险(C款)
  12.太平财富定期寿险
  13.太平财富附加两全保险
  14.太平盈盛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15.太平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006
  16.太平高诊无忧终身医疗保险
  17.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
  18.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2006
  19.太平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6
  20.太平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6
  21.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
  22.太平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6
  23.太平卓越医疗保险
  24.太平吉祥如意附加防癌长期健康保险2006
  25.太平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6.太平蓝盾团体账户式医疗保险
  27.太平金盾团体医疗保险
  28.太平环球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9.太平绿洲团体附加公共医疗保险
  30.太平稳得康附加医疗保险
  31.太平稳得康附加医疗保险B款
  二十九、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金利保两全保险(分红险)
  2.附加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3.附加团体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4.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5.金运来两全保险(万能险)
  6.定期寿险附加合同
  7.重大疾病终身保险附加合同
  8.住院医护补贴定期保险附加合同
  9.住院医护补贴终身保险附加合同
  10.金福娃两全保险
  11.附加安康意外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12.附加安康意外医疗保险
  13.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4.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15.康居保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16.康居保抵押贷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7.金色年华两全保险
  18.附加安逸意外医疗保险
  19.附加安逸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20.附加安逸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21.美丽人生两全保险
  22.附加美丽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三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2.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3.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
  4.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5.吉庆有余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6.喜相逢两全保险(分红型)
  7.员工团体综合医疗保险(C款)
  8.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
  9.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
  10.员工福利团体健康保险
  11.员工福利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A款)
  三十一、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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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公安部


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1989年5月1日,公安部

第一条 为了方便外国人驾驶机动车辆临时入境旅游、比赛等活动,保障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不超过三个月)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辆和外籍驾驶员。
第三条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辆,必须向入境地或始发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专用号牌和机动车临时行驶证。申领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中国机动车检验的法定标准。
(二)凭组织或接待单位证明,用中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专用号牌申领表。
(三)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四)交纳检验费和牌证费。
符合上述规定的,发给临时专用号牌和临时行驶证。临时专用号牌安装在车辆规定的部位上;临时行驶证须随车携带。
第四条 临时入境的外国人驾驶机动车,必须向入境地或始发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驾驶证。申领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持有国际或我国承认的有效机动车驾驶执照。
(二)凭组织或接待单位证明和驾驶执照影印件,用中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驾驶证申领表,同时交付本人近期(一年内)的半身免冠二寸正面照片两张。
(三)参加一至二小时的中国交通法规学习。
(四)交纳领证费。
符合上述规定,根据其原驾驶执照准驾记录,核发给所申请的临时驾驶证。临地驾驶证须随身携带。
第五条 持有临时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或发生事故,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 临时专用号牌、临时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证在规定的日期及行驶路线内有效。
第七条 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驾驶机动车辆临时(不超过三个月)入境旅游、探亲或参加比赛等活动,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八条 临时专用号牌、临时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证由公安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政发〔2006〕178号 (2006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住房〔2005〕122号 )、《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房改〔2005〕609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和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普通住房。
第三条 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市房产管理局、民政局、总工会、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协调、督促、检查廉租住房的实施情况。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廉租住房政策实施、计划安排、资金筹措、房源落实,以及廉租住房对象的申请、审核、配租方式审批、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退出廉租住房等工作的落实。市民政局、总工会负责廉租住房对象认定的初审工作。各区房管和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市房产管理局对廉租住房对象进行调查、初审、公示和年度复查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
(一)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按照应享受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二)租金核减: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按照《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关费用的规定》(徐政发〔2002〕93号)的规定给予租金核减。
(三)实物配租:对烈属、孤老、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由政府提供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普通住房。
每个最低收入家庭只能享受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第六条 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东苑居住区200套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
(一)廉租住房对象承租的现有公有住房;
(二)政府出资建设、收购用于廉租的住房;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四)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政府所有和社会捐赠的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属国有资产,由政府委托市房产管理局管理。
第八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全部减免,严格控制面积标准,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购买旧住房作为廉租住房,减免有关税费;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免交营业税、房产税。
第九条 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三)直管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资金;
(四)市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
  (五)发行福利彩票所筹公益金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
(六)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十条 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廉租住房资金筹集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以及廉租住房情况合理编制,经市财政审核,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
(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家庭成员中未共同居住或者已入住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的,不在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以内。
第十三条 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面积;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积;
(三)现居住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面积;
(四)已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原住房面积;
(五)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面积。
第十四条 申请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的计算:
(一)租赁公有住房的,以租约记载的使用面积为准;
(二)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记载的建筑面积按多层70%、平房80%的比例折算成使用面积。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程序:
(一)申请。申请家庭应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家庭成员现有住房证明(现住房租赁证、房产证或无房证明);
(5)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
(6)烈属、孤老、残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7)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二)审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同住家庭人口及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并在所在辖区内公示15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和房管处在《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区房管处(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房产管理局。
(三)登记。市房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审核。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示15日,无异议的,应当予以登记;有异议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审批。市房产管理局对已登记的申请人,根据困难程度和登记排序等条件,实行轮候制度。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经市房产管理局核实后,根据情况变化,变更登记,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其廉租住房资格。
(五)签约。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或者租金核减,或者实物配租,并签订相关合同。
第十六条 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与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公有住房,由市房产管理局继续用于实物配租。
享受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屋产权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租金核减。
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与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房屋出租单位(人)签订《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报市房产管理局审查备案后,由市房产管理局按规定标准向房屋出租单位(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用于冲减房租;特殊情况的,经市房产管理局批准,也可以直接发给廉租住房家庭。
第十七条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定期公布。
经批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的标准向保障对象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无房的按10平方米全额计发,未达标准的按原住房面积与10平方米的差额计发。计算公式:住房租赁补贴额(元)=面积补贴标准(10元/平方米)(10平方米家庭人口-家庭实际住房使用面积)。
1人户按2人补,2、3人户按实补,4人户以上的按4人补(几人户是指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人数)。
第十八条 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如实向市房产管理局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补贴及租金核减金额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廉租住房统计报表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承租人去世或者外迁的,其同户籍家庭共同居住人需继续承租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五)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六)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七)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
市房产管理局作出取消廉租住房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或者核减租金的,市房产管理局可作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取消其廉租住房资格,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6个月内退回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逾期不退回的,市房产管理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贾汪区廉租住房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