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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4:22:43  浏览:89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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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聊城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月6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聊城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市场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体育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体育项目或者体育经营场所从事的体育经营活动及其管理。
  本办法所称体育项目是指经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
  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场所是指用于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体育活动场所。
  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活动的范围是:
  (一)体育竞赛、体育表演;
  (二)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康复;
  (三)体育技术培训、体育信息咨询、体育中介服务;
  (四)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
  (五)其它体育项目经营活动。
  第三条 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公安、物价、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与体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积极培育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要。
  体育市场的管理,遵循培育扶持、放开搞活、正确引导、规范服务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对参加体育活动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引导和保护。
  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 资格管理


  第六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相应的设施、设备,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三)有相应的体育场地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条件;
  (四)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指导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办理治安、消防、卫生等手续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弹药从事射击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报请公安部门批准。
  举办大型体育表演、体育竞赛、体育经营性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体育经营者应当在领取经营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经营执照核发机关的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营活动可行性报告;
  (二)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资金等证明材料;
  (三)法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发行体育彩票、体育广告等其它体育经营活动,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经营者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依照第八条的规定将变更事项书面告知体育行政部门。
  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时,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体育协会、武术院(校)、体育运动俱乐部及企业事业机关跨行业系统举办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等各类体育经营活动,必须报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举办市级以上的体育经营活动,必须逐级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纳无合法经营手续及未经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团体或者个人进行体育经营活动。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业。
  体育专业技术人员须随着体育专业技术的发展和更新,定期参加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体育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举办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经营活动,应当公布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的时间、地点、项目和参加比赛、演出的团队。经营者出售的门票数额不得超过体育经营场所限定的人员数量。
  第十四条 体育经营活动广告的制作、内容和发布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体育技术培训应当注明培训的项目、时间、地点、条件、资质、结果及违约责任并向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负责维护体育经营场所的秩序,制止不文明的行为。禁止利用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注明和标明正确接受服务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第十八条 消费者应当爱护体育经营场所及体育器械、设备,遵守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经营者对从事的体育经营项目必须按照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注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二十条 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标志从事活动的,应当征得经营者同意,订立使用合同。
  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体育竞赛、体育表演,应当与经营者协商一致, 订立转播合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体育市场实行稽查制度。体育行政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明礼貌,依法办事,经营者应当主动配合,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二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场地、器材标准和性能、活动规则、参与人员执业资格加强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及体育市场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收受、索取、变相索取财物;
  (二)参与经营者提供的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不具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资格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未书面告知体育行政部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或者经营者提供服务侵害消费者、其他受害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体育市场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须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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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2-01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 1 8 6 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巴布亚新几内亚RD Tuna Canners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的62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注册或重新注册,并发给《进口登记许可证》(品种见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2-01)。目录中所列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二〇〇二年一月二十四 日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目录2002-01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厂家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金枪鱼鱼粉

Tuna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巴布亚新几内亚RD Tuna Canners 有限公司

RD Tuna Canners Ltd. Paqua New Guinea
(2002)外饲准字001号
2002.01-

2007.01

乌鱼肝末粉

Squid powder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日本八户水产饲料株式会社

Hachinohe Chemical Feed Co., Ltd. Japan
(2002)外饲准字002号
2002.01-

2007.01

卤虫卵

Artemia cysts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美国英伟水产集团

INVE Aquaculture Inc. USA
(2002)外饲准字003号
2002.01-

2007.01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新西兰Amaltal Fishing 有限公司

Amaltal Fishing Co., Ltd. New Zealand
(2002)外饲准字004号
2002.01-

2007.01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Sco. Pesquera Landes 公司

Sco. Pesquera Landes S. A. Chile
(2002)外饲准字005号
2002.01-

2007.01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印度尼西亚PT Fishindo Kusuma Sejahtera

PT Fishindo Kusuma Sejahtera, Indonesia
(2002)外饲准字006号
2002.01-

2007.01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Foodcorp公司

Foodcorp Chile S.A
(2002)外饲准字007号
2002.01-

2007.01

饲料级鱼油

Feed grade

Fish oil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新西兰Sealord集团有限公司

Sealord Group Ltd. New Zealand
(2002)外饲准字008号
2002.01-

2007.01

乳能佳

MMK++
能量饲料

Energy Feed
马来西亚奥格营养有限公司

Omega Nutrition Pte Ltd., Malaysia
(2002)外饲准字009号
2002.01-

2007.01

微量维他

Premix layer 0.25%
预混合饲料

Feed Premix
德国汉堡Schlubach & Co. Handels- und Bochalo股份有限公司

Schlubach & Co. Handels- und Bochalo GmbH Germany
(2002)外饲准字010号
2002.01-

2007.01

营养香

Flav-R
饲料香味剂

Feed Flavor
加拿大纽茨比奥公司

NutriBios Corp. Canada
(2002)外饲准字011号
2002.01-

2007.01

盛肥速得

Confeed
微生物添加剂

Microbial biotic additive
韩国英波奈特株式会社

InBioNET Corporation, Korea
(2002)外饲准字012号
2002.01-

2007.01

卡普乐P

Calpronal P/PA
饲料酸化剂

Feed acidifier
荷兰维大特公司

Verdugt B.V. The Netherlands
(2002)外饲准字013号
2002.01-

2007.01

丝兰宝

Biopowder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墨西哥农工公司

Agroindustrias EI Alamo S.A. de C.V. Mexico
(2002)外饲准字014号
2002.01-

2007.01

源康宝

Globigen 66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日本源公司

Ghen Corporation, Japan
(2002)外饲准字015号
2002.01-

2007.01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厂家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厄瓜多尔

中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代理
(2002)外饲准字016号
2002.01-

2007.01

麦可维TM A超能型1000

MicrovitTM A supra 1000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法国安万特动物营养

Aventis Animal Nutrition, France
(2002)外饲准字017号
2002.01-

2007.01

右旋泛酸钙

D-Calcium Pantothemate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日本第一精密化学株式会社本社工厂

Daiichi Fine Chemical Co., Ltd. Japan
(2002)外饲准字018号
2002.01-

2007.01

维生素B6

Vitamin B6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日本第一精密化学株式会社本社工厂

Daiichi Fine Chemical Co., Ltd. Japan
(2002)外饲准字019号
2002.01-

2007.01

净霉灵

Klinofeed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瑞士Unipoint有限公司

Unipoint Ltd. Switzerland
(2002)外饲准字020号
2002.01-

2007.01

烟酸

Niacin
饲料级维生素

Vitamin

feed grade
长春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2)外饲准字021号
2002.01-

2007.01

露保美NC

Lupro mix NC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韩国巴斯夫有限公司

BASF Company Ltd. Korea
(2002)外饲准字022号
2002.01-

2007.01

世元液体

L-赖氨酸

Sewon-Lysine®

Liquid 50%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
韩国巴斯夫有限公司

BASF Company Ltd. Korea
(2002)外饲准字023号
2002.01-

2007.01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Pesquera Hayduk 公司

Pesquera Hayduk S. A. Chile
(2002)外饲准字024号
2002.01-

2007.01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Pesquera Hayduk 公司

Pesquera Hayduk S. A. Chile
(2002)外饲准字025号
2002.01-

2007.01

观赏鱼饲料

Aquarium food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美国海星国际有限公司

Ocean Star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2)外饲准字026号
2002.01-

2007.01

虾苗饲料—罐装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美国海星国际有限公司

Ocean Star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2)外饲准字027号
2002.01-

2007.01

虾苗饲料—袋装
配合饲料

Compound feed
美国海星国际有限公司

Ocean Star International Inc. USA
(2002)外饲准字028号
2002.01-

2007.01

保富—旦精粉

Profound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美国脱水食品有限公司

American Dehydrated Foods, Inc.
(2002)外饲准字029号
2002.01-

2007.01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

香港港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
(2002)外饲准字030号
2002.01-

2007.01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厂家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红鱼粉

Red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智利富德科普有限公司

Foodcorp Chile S.A.
(2002)外饲准字031号
2002.01-

2007.01

白鱼粉

White fishmeal
蛋白质饲料

Protein feed
秘鲁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公司

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S.A. Peru
(2002)外饲准字032号
2002.01-

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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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

宝政发 〔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已经2011年3月7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宝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



第一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主要途径,也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兰州军区人民防空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建设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影剧院、教学楼、办公楼、科研医疗用房等)包括旧城改造区、居住区、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外资、合资项目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第三条 防空地下室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按国家人防办字〔2003〕18号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其建设标准:

(一)新建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三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六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修建六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集中修建六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社会公益性工程和城市市政工程项目优惠政策。国家和社会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免征土地出让金等以基本建设项目为征收对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配套费。单建式工程项目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税。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 凡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须向人防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经费。

地面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危房翻新住宅项目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其他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和规划部门统一规划修建。

易地建设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颁布的收费标准征收。

第六条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与主体工程统一规划、勘察、设计、图审、报建、招标、监理、监督、施工、验收备案的原则。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人民防空工程部分)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防空地下室部分)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由取得该项目主体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企业实施统一监理;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由对该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人防功能性分部工程由人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发建设项目人防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此报告作为整体建设项目竣工备案的依据之一;其余未涉及到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均按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管理程序办理。

第七条 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修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造价的20%向人防部门缴纳建设保证金。防空地下室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后,人防主管部门退还建设保证金。

第八条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建设保证金,由人防主管部门在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收缴。建设单位向该户缴纳易地建设费或建设保证金后,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全部用于人防工程建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九条 人防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认真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图纸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与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住建部门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和产权登记。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时,应当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市政府发布的《宝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宝政发〔1994〕100号)同时废止。